淮北矿业桃园煤矿“2·3”突水事故案例
一、事故经过
2013年2月3日0时20分,淮北矿业桃园煤矿南三采区1035切眼掘进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,突水量29000 立方米/小时,事故总突水量400万立方米以上,最终淹没水位标高-52.14m,距离地表仅77m,造成全矿井被淹、1人死亡。
二、事故原因分析
(一)事故直接原因
10煤层底板存在隐伏陷落柱,当1035切眼掘进工作面接近该陷落柱时,在承压水和掘进扰动作用下,奥陶系灰岩承压水突破有限隔水岩柱形成集中过水通道,造成底板突水。
(二)事故间接原因
一是防治水技术管理不到位,对奥灰水害认识不足。
二是重大险情应急处置不当。
三是应急救援管理不到位。
四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。
五是集团公司对桃园煤矿防治水工作检查指导不力。
三、防范措施
一是按照《煤矿防治水规定》和安徽省有关煤矿防治水工作规定,结合本次突水事故原因和煤矿实际,对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补充、修改和完善
二是在受水害威胁严重的区域开采,按照“一面一策”的要求,编制防治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,并组织专家论证。
四是建立完善水文动态观测系统、水害预警系统和潜水电泵排水系统,提高矿井抗灾防灾能力。
五是加强煤矿物探工作管理,建立物探工作站,开展三维地震资料精细解释工作。
六是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,按规定组织救灾演练;加大职工防治水安全教育培训力度,熟知避灾路线,提高职工紧急避险的能力。